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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启于道教保护环境的戒律(3)

时间:2015/10/19 10:09:19   作者:   来源:   阅读:1500   评论:0
内容摘要:内容提要:道教在保护环境方面有完整的宗教戒律,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精神被道教所演绎。人类欲解决当今的困境,或许从道教这里可以找到有益的思想资源。关键词:道教 戒律 尊重生命 保护环境道教大约是东汉时期成长起来的中国宗教,依据先秦时代保护环境的思想对策以及中国传统文化“天人合一”的思想...
结语

英国科学家莱奥波尔德(AidoLeopold)在《大地伦理学》一书中提出生态伦理学的主张,他认为:(1)人类并非自然界的主人、统治者,而是自然界中极普通的一员。(2)必须树立生态整体思想,只追求经济功利而不关心生态平衡的做法是极端错误的。(3)要把权利这一观念从人类延伸到自然界的一切实体和过程,花草树木、飞禽走兽都有生存的权利,人类没有权利去践踏它们的这些权利。[viii]

道教在保护环境方面所制定传授的戒律,可资我们在保护环境方面作借鉴。

用终极价值、终极关怀来善待自然界中的一切生命,保护土地、水、空气的良性循环,保护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任何生命事物,是必须的,但这种保护必须诉诸严格的法律来实施,不给任何人、任何势力集团以法外循私的“例外”。所谓靠启发民智,提高人的素质来唤醒环保意识,无疑是守株待兔、坐以待毙!恰如坐在即将喷发的火山口上的人,怎能将希望寄托在不知何谓火山喷发的愚人的拯救?等到他们观赏了火山喷发,地球已经毁灭。现在必须号召全世界各国政府、人民联合起来,为保护人类唯一的家园而战。也即:扩大联合国的权限,由其出面签订一种世界环保法律条文,由去下属的保护环境署监督实施,并赋予保护环境署以武装警察的权力,必要时,诉求常规武力强迫执行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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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i] 见《洞玄灵宝玄门大义》

[ii] 见唐·潘师正《道门经法相承次序》

[iii] 见《云笈七鉴》卷四○。

[iv] 见《无上秘要》卷四○。

[v] 见《云笈七鉴》卷三九。

[vi] 《太平经卷之一百一十八――禁烧山林诀第二百九》第六六八页。

[vii] 见《云笈七鉴》卷三八。

[viii] 参见李春秋、陈春画编者《生态伦理学》第7~8页。科学出版社1994年。

参考书:

〔1〕世界银行. 1990年发展报告〔M〕.北京 :中国财经出版社,1990。

〔2〕徐嵩龄. 环境伦理学进展――评论与阐释〔M〕. 北京: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, 1998。

〔3〕A·伊曼纽尔. 我们的家园〔M〕.北京: 中国环境出版社, 1993。

〔4〕尚玉昌 . 生态学及人类未来〔M〕. 北京:中国环境出版社,1992。

〔5〕〔英〕艾伦·科特雷尔. 环境经济学〔M〕. 北京:清华大学出版社,1992。

〔6〕〔美〕白吕钠(j·Brunhes).人地学原理〔M〕任美锷、李旭丹译.北京:科学出版社.1990.

〔7〕〔美〕阿尔·戈尔. 濒临失衡的地球〔M〕北京:中央编译局出版社.1997。

〔8〕张继禺. 天师道史略[M] 北京 华夏出版社. 1989年

〔9〕张继禹主编 .道法自然与环境保护[M] .华夏出版社.1998年

标签:道教 保护 环境 环境的 戒律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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